1990年,设立灵宝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依法对全县境内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进行招、投标监督管理。至2000年,共对200余项建筑工程进行招、投标。
1991年,设立建设工程定额站,至2000年,发布地区基价系数10期,材料价格40期;处理造价纠纷、咨询28起,涉及造价30多万元;编制、审查工程预、决算80多项,工程造价1.8亿元;组织概、预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2期,培训360人次。
2001年,招投标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办法》及《建筑法》,结合灵宝市建筑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招投标程序、评委组成和评标办法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有序的原则,监督建设单位搞好公开招标,综合评定,择优定标,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年新开工程14项,招投标率100%。
2002年,全年新开工程18项,招投标率100%。
2003年,全年新开工程25项,招投标率100%。
2004年,全年新开工程22项,招投标率100%。
2005年,全年新开工程23项,招投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