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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8-5-12  索引号: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319    [字体:  ]

为了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安排部署,坚持按照“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以“增强廉洁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为主题,以强化教育、督查和专项治理为手段,着力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遏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为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这次“廉政建设年”活动的重点是我局副股级以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主要任务是:

(一)搞好集中教育。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制度规定,市委书记吕均平在市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在全市“廉政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党委书记局长杨立强在局2008年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为促进学习效果的提高,要认真组织开展好以下八项教育活动:(1)主要领导要亲自上一次廉政党课。(2)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3)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开展以廉洁自律为主要内容的党政纪条规教育。(4)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一次廉政教育。(5)组织观看一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电教片。(6)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开展以预防“节日病”为主题的专题教育。(7)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知识测试。(8)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突出专项治理。重点开展以下四项专项治理:(1)清理领导干部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的专项治理;(2)制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专项治理; 3)制止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的专项治理; 4)整顿机关作风纪律的专项治理。要结合各自的不同情况,围绕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确保“廉政建设年”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各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认真制定各专项治理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纪委要围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既要组织专项集中检查,深入到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又要依靠群众加强社会监督。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意见箱等,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进行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的措施,重点制定完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婚丧事宜借机敛财,规范领导干部通讯话费、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并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监督制约机制。

通过以上工作,重点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针对性地解决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不能很好履行“一岗双责”,致使下属人员、身边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以及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二是有针对性地解决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花钱大手大脚,购买使用超标小汽车及其它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

三是有针对性地解决财务管理混乱、利用职权在本单位、下属单位或其它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及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四是有针对性地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行政不作为、不规范,执纪执法不公以及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教育学习阶段(51日至615日)

1、集中教育(51日至510日)

按照市委要求,在510日前组织召开建设局“廉政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局副股级以上干部及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全面动员,组织集中教育。

2、组织学习(510日至615日)

1)学习方式: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上党课、专题辅导、中心组学习以及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等多种形式。

2)学习时间: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50学时,集中学习不少于5天,每人记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

(二)专项治理阶段(615日—931日)

1、公开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616日至620日)。为便于人民群众的参与和监督,我局设立“廉政建设年”活动举报电话:8662913。同时,在局大门东侧设立“廉政建设年”活动举报箱,并对本单位设立的举报电话和意见箱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专项治理活动在群众中的影响。

2、开展自查自纠(621日—720日)。各科室、二级机构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统一的安排,就四项专项治理所涉及的内容,认真查摆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有重点地进行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动员会、各种类型的座谈会等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收集整理。要确保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主要领导要带头查摆问题,敢于触及矛盾,深刻分析思想根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决防止走过场。621日至720日,领导干部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在此期间上交单位或“0581”廉政账户的,视为自查自纠。

3、组织监督检查(721日至931日)。局“廉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又未自查自纠的,要一查到底。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立机制阶段(101月至1130日)

局“廉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措施。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领导干部通讯话费、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已经建立制度的要严格执行,没有建立的要建立完善,付诸实施,以制度、机制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四)回头看总结阶段(121日至1220日)

开展回头看活动(121日至1210日)。系统各单位要对“廉政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来一次回头看,回顾总结自查自纠问题解决情况,看制度是否健全、长效机制是否建立、专项治理效果如何,在此基础上,组织干部群众对单位和满意度进行民主测评。凡干部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单位,局“廉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要责令继续认真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查找问题,切实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干部群众满意。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廉政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廉政建设年”活动的组织领导。由党委书记、局长杨立强任组长,副局长张玉生、张本让、吕选科、伍转英、纪委书记倪卫波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亢帆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廉政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搞好宣传发动

系统各单位要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纪委关于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紧密结合各自党风廉政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本单位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方案。要认真组织召开动员会,对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进行具体动员、部署。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廉政建设年”活动的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浓厚氛围。

(三)抓好具体实施

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廉政建设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坚决防止走过场。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开展“廉政建设年”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局纪委要加强对活动的督促检查,推进“廉政建设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确保活动实效

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联系实际,深入查找单位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特别是要找准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领导班子要围绕查找的问题和征求的意见、建议,结合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要把是否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廉政建设年”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真正使“廉政建设年”活动成为改进领导干部作风的过程、凝聚人心的过程、促进发展的过程。

系统各单位要在1220日前进行“廉政建设年”活动专题总结,并向局纪委写出报告。

 

 

                           中共灵宝市建设局委员会

                             OO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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