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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燃气管理处

发布日期:2008-5-4  索引号: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230    [字体:  ]

工作标准

1、燃气工程建设管理:新建、扩建、改建燃气工程以及燃气经营网点的设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燃气发展规划和消防安全要求,依法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率达100%;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强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率100%。燃气工程竣工后验收及时、合法,资料齐全。

2、燃气企业管理: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措施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抢修人员、设施和交通通讯工具配备完备,制定和落实《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率达100%。企业燃气的热值和压力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正常供应和燃气质量。钢瓶检测率达100%。企业管理科学、规范,安全运营,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3、燃气具销售管理:燃气具销售市场规范,无“三无”产品销售,即生产许可标志、合格证以及安全使用说明产品,三证齐全率达100%。

4、装饰企业管理:装饰装修市场管理规范,资质管理、设计、施工积极落实国家相关管理法规、规定和规范标准,管理到位。装饰装修工程严格遵循施工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无私改结构现象。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规定,午休时间、晚间10点以后施工不妨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违规装修查处率达100%。

5、执法管理:执法人员着装整齐,文明用语,行为规范,上岗证佩戴标准。执法程序符合要求,文书填写规范,法规条款应用得当,坚决杜绝违法行政行为。

工作措施

1、强化分区责任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根据实际情况,把全市装饰装修及燃气市场管理工作分为五个责任区域,实行定岗定责,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量化考核。按照所分责任区域,做好装饰装修工程队、施工现场安全和工程质量及燃气企业、经营网点和燃气器具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安全设施达标,各项制度健全,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巡查及各项记录准确,各项工作符合行业规定,达到规范化操作。具体人员责任分工:1人负责河滨路以东新华街以南装饰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及道南液化气站、灵宝裕西天燃气公司的日常安全检查、城区燃气网点及城区燃气器具的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督工作;1人负责河滨路以东新华街以北装饰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及皇鑫气站的日常安全检查,大王、阳店燃气网点的安全检查、燃气器具质量的监督工作;1人负责河滨路以西新华街以南装饰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和全市装饰公司日常工作、信息反馈及有关事宜联络管理工作及豫灵、故县液化气站的日常安全检查和豫灵镇燃气网点的安全检查、燃气器具质量的监督工作;1人负责河滨路以西新华路以北装饰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及阳平液化气站的日常安全检查,阳平镇燃气网点的安全检查以及燃气器具质量的监督工作;1人负责河滨路及五龙工业区装饰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及市液化气站的日常安全检查以及西闫、朱阳燃气网点的安全检查和燃气器具的质量监督工作。 对责任人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装饰装修及燃气行业、经营网点和燃气器具销售发生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每周对责任人进行考核,每月平均计算,85分以上(含85分),按照工资总额(档案工资80%)全部发放,超过95分(含95分),按超过百分数加发相应百分数工资,低于85分,按照低于百分数扣发相应百分数工资。

2、实施制度化、经常化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各责任人员对所分配的管辖区域,每周至少要认真检查一次以上,对于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令其停业整改。认真督导落实好上级有关部门和管理处与各装饰和燃气企业、经营网点、燃气器具经销商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确保装饰装修和燃气管理行业各项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对辖区内燃气行业的安全隐患及装饰装修工程漏报、瞒报和隐瞒不报的,发现一起,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每半年组织召开辖区内装饰装修及燃气企业行业例会,主动与工商、税务、消防等单位合作,发挥整体优势,加强对不规范行为的监管。利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促进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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