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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制 科

发布日期:2008-4-30  索引号:  来源:  作者:  阅读次数:311    [字体:  ]

1、负责有关城市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对规划建设执法队伍一般行政执法案件的核审。

2、受理本单位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

3、负责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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