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并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问题和困难;受理单位或群众对城市建设、管理、服务诸方面的建议和要求;受理、协调单位或群众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服务质量的批评和监督;协助解决或转达群众反映其它部门的意见和要求。
2、指导、协调系统单位为民服务工作。
3、收集汇总各种信息,分析社情民意,搞好城市管理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编辑和发送为民服务中心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