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有关建筑装修装饰业及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建筑装修装饰和燃气管理行业日常工作。
2、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燃气详细规划,负责城市燃气厂(站)、输配设施、瓶装液化气销售网点等选址布局。
3、负责审查城市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资质管理工作,规范燃气器具销售市场。监管城市燃气工程的施工质量及其经营活动。
4、受理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申报,负责装饰企业的资质资格和市场管理。
5、负责建筑装饰装修市场和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受理装饰装修质量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