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制订全市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中短期规划、体制改革方案和管理规定。
2、指导和管理城市供水、排水、中水利用、路灯、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公共客运交通(含城市出租车)。
3、负责城区防汛工作和道路、道板、道牙等市政公用设施维修工作。
4、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和统一管理工作。
5、指导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