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全省城市发展与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五年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08年建设工作任务,动员组织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抓住机遇,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推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全省建设工作的主要成效
2003年以来,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工作全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创新思路,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强化监管,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建设事业保持了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2007年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城乡规划工作得到加强。全省城镇化率达到34.3%,较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完成,13个省辖市、103个县(市)完成总体规划修编;802个建制镇和乡集镇完成新一轮规划修编,占总数的44.57%,其中国家和省级重点镇规划全部完成;5187个行政村完成新一轮规划修编,占总数的11.79%。
——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全省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830亿元,增幅达43%;商品房新开工面积41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6%,销售面积280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59%,销售额750亿元,同比增长81%。
——住房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开工项目124个、施工面积699.2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321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3.6万套经济适用住房。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86亿元,实施保障户数2.4万户。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30亿元,归集余额308亿元;累计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6.2亿元,补贴职工12.71万人。
——建筑业快速发展。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000亿元,同比增长30%以上,建筑业增加值760亿元,同比增长10%左右。出省施工人数105.5万人,劳务收入90亿元。10家企业晋升特级资质、30家企业晋升一级资质、8家成为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
——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大。全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及部分社会服务业完成投资280亿元,同比增长18.9%,村庄建设完成投资43.62亿元。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7座、垃圾处理设施88座。污水处理费综合征收率达到86.36%。126个市、县出台了垃圾处理收费办法并开征了垃圾处理费。
——节能和新型墙材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执行率达100%,实施率达75%,新增节能建筑1200万平方米。新型墙材产量达到230亿标砖、比重达到67%以上。新增规模以上生产线210条,生产能力103亿标砖,新型墙材应用率达75%以上,农村应用率超过10%。18个省辖市、35个县(市)实现“禁实”。
(二)五年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全省城镇化率提高8.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7个百分点;全省小城镇人口由1164.69万人增长到1358.69万人,年均增长6.3个百分点;小城镇用地面积由2065.21平方公里增长到2414.51平方公里,年均增长3.4个百分点。
——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585亿元。建成112座污水处理厂和102座生活垃圾处理场,全省新增日处理污水能力271.5万吨、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1.89万吨。新增城市供水综合生产能力114万立方米、城市绿地面积16702公顷、道路新建扩建长度4041公里、燃气用气人口346万人、公交车辆7334标台、城市集中供热面积2559.1万平方米。新增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7个、国家园林城市8个、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8个。
——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长40%以上,增幅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高8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4.4个百分点,在全国的位次前移了6位。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共完成投资159.48亿元,竣工面积1088万平方米,为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11.8万套经济适用住房;累计落实廉租住房资金2.76亿元,实施住房保障户数3.42万户。
——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048.75亿元,年均增长30%,完成增加值3042.44亿元,占GDP比重达5.69%,实现利润141.09亿元,年均增长49%,上缴税金205.8亿元,年均增长31.6%;完成对外承包营业额26.46亿美元,年均增长50.2%;共有23项工程获国家“鲁班奖”,12项工程获“中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34项设计获国家级优质勘察设计奖。
——在全国率先出台并组织实施65%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50%的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新建节能建筑累计形成65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蒸压粉煤灰砖、煤矸石烧结砖等中高档次非黏土类产品占到70%以上,新增新型墙材生产线930条、生产能力241亿标砖,节约土地9.7万亩,节约能源363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硫9万吨,利用工业废渣4544万吨。
(三)五年建设工作的主要特点
——加强规划指导,推动城镇协调发展。积极服务于省委、省政府作出的城镇化战略和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和改进城乡规划编制,完成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中原城市群空间发展规划。各市、县普遍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加大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力度,加强城市景观、绿地系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会同监察部门对各地规划的审批和实施、公众参与和监督、实施规划许可听证制度等开展效能监察。郑州市在城乡规划编制、鹤壁市在规划文明窗口建设、商丘市在规划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较好成效。坚持新区开发与旧城改造并重,扩大城市规模,提高发展质量,郑东新区、洛阳新区开发建设面积分别达到50平方公里和33平方公里。
——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深化城建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利用世行、亚行贷款推动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入使用。焦作、商丘等利用市场化运作,筹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全面完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都建成了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指导各地切实加强城市供排水管网、燃气管网、供热管网、共同沟、防灾设施的改造和建设、重点流域城市水污染防治设施和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顺应宏观调控,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严格实施住房建设规划,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支持优势开发企业向县(市)房地产市场延伸,推广南阳市和巩义、辉县、光山、栾川、长垣等市、县经验,促进县域房地产发展。全省城市住宅年均竣工面积超过2400万平方米,城市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6.8平方米,比2002年增加7.62平方米。加强市场监测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严格市场准入、清出制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398起,全面建立房地产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业住宅集团、鑫苑置业等10家开发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等形式,形成竞争力较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融资能力明显增强,鑫苑置业在美国成功上市。加强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建立拆迁许可、资金监管、行政裁决、办理公开、信访评估等制度。加强房屋权属登记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加快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督导各市、县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郑州、安阳等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筑业发展。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全省总承包企业占30%,专业承包企业占49%,劳务分包企业占21%,初步形成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专业承包企业为基础,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的企业格局。184家特级、一级施工企业完成总产值796.8亿元,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53%,省政府重点扶持的100家骨干企业产值占全省总产值的45%,总产值超10亿元的建筑企业达30家,超20亿元的7家。改革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建设方式,积极开展工程担保,探索建立工程质量抗风险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推行招标投标监管和工程监管联动机制,增强技术创新能力。郑州、洛阳、三门峡等地工程担保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焦作、新乡等地推行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取得新经验。大力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统筹协调,部门协作,采取限制拖欠单位建设行为、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和合同备案管理、加强招投标监管以及严格市场准入、媒体曝光、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等措施,加压驱动,强力推进,完成三年清欠任务。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工程质量巡查,保证全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组织开展对大型公共建筑、建筑幕墙、危旧房屋、建筑起重设备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预警和应急处置制度,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深化改革,增添发展活力。加强建筑企业改制,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走集团化发展路子。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大力推进特许经营。加快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形成多元化发展格局。目前,全省国有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和资产管理关系在河南的国有建筑企业全部完成改革或改制工作,勘察设计单位的改革任务也基本完成。
——坚持以人为本,大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全面展开,洛阳、许昌、三门峡和偃师、新县、固始等市、县积极探索各具特色的城市管理机制。安阳市实行亲情式执法和人性化服务,许昌、濮阳等市推行服务型城管,全省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各地创新城市管理手段,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信阳市的 “六城联创”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焦作等8个城市出台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政策措施,郑州、安阳等市在部分城市道路设置公交专用道,郑州、洛阳等9个城市开通公交IC卡电子售票系统,部分线路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开展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深入开展“人居环境奖”创建和风景名胜区整治工作,全省城镇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加强建筑节能,加快发展新型墙材。组织编写并发布近30部建筑节能技术规程和标准图集,初步建立包括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在内的闭合监管体系。积极开展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范化、规模化应用和绿色建筑试点示范项目,有13个项目被确定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资金支持示范项目。研究制定《河南省墙材革新“十一五”发展规划》,支持新型墙材企业做大做强,全省新型墙材产能迅速扩大,特别是高蒸压粉煤灰砖、煤矸石烧结砖等中高档次非黏土类产品应用比例大幅度提高,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统筹协调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全面启动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试点工作,组织编制郑开大道两侧村庄整治规划,指导第一批15个村庄试点整合迁并准备工作。扎实开展以“三清”、“四化”和“五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治理,驻马店、洛阳、平顶山、信阳、商丘、漯河、周口、济源等地实施新村规划,加大整治力度,环境明显改善。开展技术服务,编印《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示范图集》等资料,免费发放农村。编印发放《灾后重建房屋设计施工图》,组织近百名规划设计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卢氏县等灾区,指导灾后重建工作。鼓励、支持实力强、功能优、面貌新、产业兴的小城镇加快发展,一大批小城镇已成为展示良好形象、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窗口”和带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大力加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 “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活动,紧紧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目标,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树立良好风气,解决一大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在清华、同济、中山、天津大学举办10期城市建设管理知识培训班,培训县处级以上干部500多人次。开展以“学习求新知,读书长才干”为主题的读书活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全省各类注册人员4万多人,11.6万人经培训考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实施“阳光工程”和“温暖工程”,共培训农民工10万名。提请省人大、省政府出台《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一批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等政策文件,初步形成了建设法规体系。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建设系统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以文明行业创建、典型培育宣传和12319服务热线建设为主线,持续开展“树立行业新风、塑造行业新形象”等一系列创建活动,共创建全国文明单位3个、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10个、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9个、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29个、先进工作者65个,获省市“五一”劳动奖章270人,有16个省辖市、6个县级城市开通了12319服务热线,有力推动了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五年建设工作的主要体会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建设工作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超前谋划,研究政策,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在党委、政府的工作全局中,树立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用卓有成效的工作,提升了地位、发挥了作用、树立了形象。
——抓住机遇、积极作为是做好建设工作的重要前提。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时度势,抢抓机遇,乘势而上,调整产业结构,做大做强企业,加强市场监管,使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发展明显提速,城市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乡建设明显加快,城乡面貌明显变化。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是做好建设工作的重要条件。近年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坚持向改革要出路、向创新要思路,深化企业产权制度、城建投融资体制、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快走向市场化,不断破除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进一步激发了建设事业的活力,为建设事业赢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是做好建设工作的根本要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关注热点,改善民生,切切实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转变作风、勤政廉政是做好建设工作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廉洁自律,实行政务公开,杜绝不正之风,勤政廉政,克难攻坚,做到了建设事业快速发展,干部健康成长,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二、建设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事业的改革发展也处于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全面做好新时期的建设工作。
(一)充分认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创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城镇化发展中,注重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在城市发展中,注重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实现集约发展;在城市建设中,注重整合资源,建管并重,实现内涵发展;在产业发展中,注重科技创新,扶优扶强,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充分认识解决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对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建设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人民群众对建设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特别是近年来,住房保障、公共交通、房屋拆迁和市政设施建设等成为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各级政府下决心要解决的问题,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责无旁贷。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中的重点,积极主动地、认真负责地为群众多办好事、多办实事。
(三)充分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建设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领域遇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如城乡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什么关系,怎么衔接;如何科学编制审核城乡规划;符合河南实际的住房模式是怎样的,如何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建筑节能和治污减排在实际工作中怎么落实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加强研究,不理出明晰的思路,工作中就可能出现失误或走弯路。因此,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必须加强学习、深入调研,创造性开展工作,寻求重点突破。
今后五年建设发展目标:
——城镇化发展要达到新水平。全省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7个百分点以上,2012年达到43%以上,中原城市群城镇化率达到51%以上;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100%;全省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新一轮建制镇和乡规划修编全部完成,村庄规划完成80%以上,走在中部地区前列。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有新进展。到2012年,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100%;所有市、县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实现稳定规范运营,污水处理率省辖市不低于80%、县市不低于6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1.5平方米;各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郑州、洛阳等城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其他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级市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力争达到20%;新增城市集中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到75%以上;城市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处于中西部地区先进行列;风景名胜区总数达到38个左右,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力争达到12个,风景名胜区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达到2.5%左右。
——住宅建设和房地产要有新突破。房地产开发投资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2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2000亿元左右,占GDP的比重增长到10%左右,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增长到20%左右,居中部地区前列,进入全国前十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不低于商品住宅建设总规模的10%,年计划竣工量不低于260万平方米,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50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22万套经济适用住房;新建、收购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为城市最低收入家庭提供3万套廉租住房房源,实施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7万户;住房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到2012年,全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达到50万户以上。
——建筑业要有新发展。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利税总额年均增长10%以上,累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万亿元,力争进入全国前十名。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标准,建立建筑能耗统计和能效标识制度。全省乡镇政府所在地基本实现“禁实”,力争50%的省辖市实现“禁黏”, “禁实”、“禁黏”工作进入全国前五名;新型墙材产量达到400亿标砖,年均增长12%,新型墙材的比重达到90%以上、应用率达到95%以上,新型墙材生产和应用比例居中西部省份第一。
——新农村建设要有新变化。累计完成农民住宅建设投资180亿元,村庄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到2012年,全省县以下小城镇镇区总人口突破1500万人,对全省城镇化的贡献率达到30%以上。
三、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切实做好2008年建设工作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设工作全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科技创新,大力发展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深入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村庄规划与整治,促进建设事业内涵集约发展、可持续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责任目标:
——全省城镇化水平提高1.7个百分点以上。全面完成市、县总体规划修编,完成2008—2012年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用地覆盖率省辖市达到100%、县级市达到70%、县城达到50%。省定扩权县(市)完成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建制镇和乡规划修编完成60%以上,重点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20%以上,村庄规划完成20%以上。
——建筑业总产值完成2400亿元以上,增长20%,增加值达到880亿元,对全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5%左右;年产值10亿元、2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达到30家和8家以上;出省建筑劳务110万人,创经济收入100亿元。
——房地产开发力争完成投资总量超千亿元,增长25%;新建、收购廉租住房2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4000套,实物配租比例达到10%以上,实施住房保障户数5万户以上;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面积320万平方米,竣工260万平方米,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3.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达到50%以上,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40%。
——市、县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稳定规范运营,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新开工建设20个县级垃圾处理升级改造项目。
——省辖市和县(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和60%以上,省辖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率达到90%以上,完成1500万平方米的新建节能建筑;县级以上城市基本实现“禁实”,新型墙材产量达到265亿标砖,应用比例达到75%以上。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导作用,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
全面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大力开展以城乡规划上水平为主题的“城乡规划年”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城乡规划法》的各项要求,健全省级相关配套法规、健全控制性规划规章、健全设区城市相关法规规章、健全规划部门规章制度。规范和严格城乡规划审核报批和许可制度,完善规划公示、听证、查询、报告和备案制度。
科学编制城乡规划。抓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实施,制定实施办法,明确不同发展管制区域的规划管理事权。组织开展跨市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着手组织编制环丹江库区等次区域空间发展规划,郑州、开封、洛阳、许昌、新乡等城市要开展对接规划的研究和编制,促进郑汴产业带快速发展,加快郑洛、郑新、郑许城市之间在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上的对接。落实加快黄淮四市发展的政策,通过规划引导城镇和工业区集聚发展。加快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尚未完成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城市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要更加注重环境容量控制、落实节能减排目标,科学研究城市规模、职能、发展方向和建设标准,突出完善人文、资源、环境保护和建设指标,促进城市发展模式向集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各城市要按照城乡统一规划的要求,补充完善城市规划区的规划内容,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近期建设规划中,要突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资源与环境保护、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等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各类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编制工作。从今年起,凡是控制性详细规划未经批准的地块,一律不得批准土地出让和开发建设,所有市、县近期建设地段要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积极组织城市交通、教育、旧城改造等专项规划,推进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进一步加快县(市)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以及村庄规划的编制步伐,重点抓好郑开大道等重要交通线、旅游城、产业带和城乡一体化区域的村镇规划编制,逐步建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
强化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严格规划管理程序、严格规划监督检查、严格行政责任追究,树立“规划即法、执法如山”的意识,提高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约束力。规划报批前必须向社会公示,规划批准后必须及时公布,接受监督。所有市县都要成立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城乡规划委员会,参与对各类规划许可的审查,确保规划委员会决策的全局性、科学性,严格履行规划审批和修改程序。规划部门不得在城乡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之外作出规划许可,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规划条件,不得随意更改。建立省市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层级监督、人大监督和公众监督,会同监察部门制定城乡规划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强化行政责任追究。
加强规划效能监察。以《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住房建设规划的制定和落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落实、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等为重点,完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绩效考核内容,对全省市、县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要全面整改。
(二)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镇建设
加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2006年建成的污水处理厂,5月底前要全部稳定规范运营;2007年建成的污水处理厂,10月底前要全部实现稳定规范运营。省厅研究制定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评价标准,加强对市、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的考核评价。郑州、洛阳、平顶山等污水处理厂运营示范区和14个污水处理试点单位要加强运营管理,发挥示范作用。建立污水处理运营监控体系,所有污水处理厂要逐步安装运营监控设施,实行全省联网。郑州陈三桥、南阳二期等污水处理厂和一批城市污水管网工程要开工建设。周口四通、南阳穰东、信阳明港、安阳水冶等重点镇要启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及运营管理,加快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升级改造。推广济源市“村集中、乡(镇)运输、市处理”的做法,建立城乡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完善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机制,落实征收责任,提高征缴率,建立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台帐,完善月报制度,加强监管。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和节地节水工作。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与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严格实施闭合式监管,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积极推动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试点。加快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组织做好全省第一批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调查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范化规模化应用,力争完成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200万平方米。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争取国家和省财政支持,努力完成400万平方米的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推动集中供暖逐步实现用热计量收费。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城市产业发展向产业带、开发区和集聚区集中,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厂房,支持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加大城市陈旧供水管网改造力度,加快推行城市管网雨污分流,推广新型节水设施、设备和节水技术,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水平。
大力发展新型墙材。加快县城“禁实”工作,今年底基本实现“禁实”目标。着力打造3个新型墙材生产带,培育100个新型墙材骨干企业,在满足当地城乡建设需要的同时,为稳定资源缺乏地区,特别是黄淮四市的新型墙材市场发挥作用。结合新农村建设,切实搞好新型墙材的普及应用工作。
(三)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健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逐步建立住房保障管理基础信息系统,会同省有关部门加大对各地住房保障计划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各市、县要在搞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基础上,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需求档案,年底前,所有县(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各省辖市要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逐步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落实廉租住房房源,逐步提高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年竣工量的5%。切实落实廉租房资金来源,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不低于10%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净收益提取的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要全额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廉租住房考核管理办法,重点考核省辖市住房保障目标完成情况、资金筹集落实情况和规范化管理情况。切实改善城市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农民工集中的地方,以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集约用地为前提,集中建设对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外来人口较多的城市,在城中村改造时要根据条件集中建设一定比例的供农民工租住的集体宿舍。
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各市、县要抓紧制定和落实未来两年住房建设计划和五年规划,并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1月底前公布;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3月底前公布;2008年—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6月底前公布。认真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在规划、设计、施工、商品房预售等环节认真把关,争取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总面积中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不低于70%。积极搞好“两限”普通商品房建设的试点工作,培育住房二级市场、规范租赁市场,探索建立合理的住房模式。
做优做强房地产业。建立房地产企业品牌评估体系,推进住宅产业化,支持有资信和品牌优势的开发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形式组建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进一步拓宽房地产开发投融资渠道,支持和吸引多种经济成份参与我省房地产开发。积极为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创造条件,争取1—2家开发企业实现上市。认真总结建业集团的省域发展战略,积极鼓励支持优势开发企业向县(市)房地产市场延伸。积极探索房地产市场集体土地的流转管理,省厅将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巩义、辉县等县(市)房地产开发、交易、权属等方面的经验,全面推动县域房地产业发展。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将资信不良、工程质量低劣、违规建设和交易及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清出房地产行业。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做好房地产市场情况分析和监测工作。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物业管理等环节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和项目手册制度,严肃查处无资质开发、违反规划、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行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
加强房屋拆迁管理。各地要认真制定年度拆迁计划,合理控制拆迁规模。严格拆迁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办事公开、拆迁许可、责任追究等管理制度。继续加大拆迁项目许可证发放、资金监管、拆迁信访评估、补偿安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加强拆迁单位资格管理,进一步完善拆迁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坚持定期通报制度,对全年赴京到省上访前五名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妥善处理城镇房屋拆迁信访案件,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
(四)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
进一步抓好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贯彻建设部新的企业标准和管理规定,鼓励企业强强联合,走集约发展道路。继续做好100家骨干企业跟踪服务工作,重点督促骨干企业提高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能力,支持企业参与高端建筑市场竞争;选择部分大型骨干企业以项目合作为基础,推动与建设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合作,争取更多的信贷额度;继续与税务部门加强沟通,落实有利于骨干企业发展的查帐征收税收政策,实现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税款的代扣代缴;重点推动中铁七局、中建七局、省建一、五、六公司、河南泰宏等大型骨干企业实施“集团化、多元化、投融资开发两轮驱动”的经营战略,支持河南省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多领域发展。培育和推荐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资本联合,实现整体上市,带动产业升级。
鼓励企业拓展市场领域。发挥我省建筑业和劳务企业的比较优势,巩固和扩大京、津、晋、陕等传统阵地,加快拓展内蒙、新疆、东北、长三角等地区市场空间,开辟川、渝、云、贵等西南地区市场。加强劳务基地建设,新增劳务基地1—2个。鼓励企业收购、控股或参股省外企业,扩大市场区域及业务领域。有针对性地引导建筑业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河南六建在国外设立合资公司,开拓尼日利亚市场。
加快科技进步和管理机制创新步伐。制定完善大型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指导建筑业特级和一级企业启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争创国家和省科技应用示范工程。推广郑州一建信息化工地建设的经验做法,加强企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在试点基础上,重点在房地产企业和信用不良单位中推广工程担保。继续推进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监管及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相关信息统一采集和汇总,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和监管联动机制,实施信用公示、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
积极营造建筑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重点加强资格审定、评标、定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逐步推行网上远程评标,积极推广有形建筑市场星级化服务,建立规范的招标投标标准模式以及招标后跟踪管理和评估制度。改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推行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模式。抓好清欠遗留问题的处理,严厉查处典型案件。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层级管理”体系,完善“差异化”管理机制,实施闭合管理。强化政府投资工程监管,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以环保和节能为导向,提高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全面推行住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积极探索和加强村镇质量安全和市政基础设施、风景园林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巡查制度,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加强勘察设计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在继续深化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的基础上,着力抓好设计咨询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试点,引导勘察设计单位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集成创新、原始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加强节能降耗减排、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地方标准修编。继续推进工程造价体制改革,做好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人工成本信息发布。强化标准定额实施监督,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
(五)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
大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建立重大项目推进配合联动机制,积极配合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争取郑州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和郑州市区至机场、郑州至开封城际轻轨开工建设,加快郑州火车站西出口改造、郑州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建设,推动郑州新郑机场货运场站建设和洛阳、南阳机场改扩建。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从项目规划布局、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搞好服务,支持项目建设,提升城市综合功能。
积极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抓紧编制城市交通综合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省辖市要在年底前组织实施,县级市在年底前完成编制的前期工作,明年底前组织实施。有条件的省辖市要加快公共交通专用道路系统建设,在城市中心区内设置城市公共交通专用道(线),保障城市公交车辆优先通行。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停车场和调度站建设,积极推广公交智能化信息管理。各地要建立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激励和评价机制,确保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16公里/小时以上,郑州、洛阳等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
加强城市供水供热供气设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地区58个城市受水项目和世行贷款37个河南中小城市供水项目建设的实施。加快城镇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提高公共供水覆盖率,加强城镇供水水质监测,保障城镇供水水质。结合城市电网改造,发展热电联产机组,扩大集中供热面积。积极争取优化配置天然气资源,加快构建以郑州为中心、辐射省辖市的供气网络。
(六)积极推进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加快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步伐。各级规划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编制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三年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分类推进。各级规划、建设、房管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研究制定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在规划审批、房屋拆迁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并与建设特色街区、发展服务业结合起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积极推动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学习借鉴辽宁、吉林等省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经验,研究制定我省旧城区、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对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环境脏乱差的旧住宅区和棚户区,各地要依据城市规划有计划地进行整治和改造,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关于支持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开发性金融的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环境整治、维修养护、功能完善、节能改造等措施,改善居住环境。
(七)推进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各市、县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城市规划、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公用行业、市政设施、生态与人居环境、建筑工地和城市公共交通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推动全省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继续推广安阳市实行人性化执法、亲情化服务的经验,畅通便民服务渠道,最大限度地化解管理者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结合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狠抓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总体素质和执法技能。
加快数字化城市建设步伐。积极应用电子信息技术,采用程序化、标准化等手段,构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优化城市管理流程,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大力推广郑州市12319服务热线、新乡市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的经验,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建立健全建设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完善上下通达的信息传送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地震、燃气、供水、桥梁、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加强城镇历史文脉和风景名胜资源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名街、名人活动场所、地名和古建筑保护力度,努力塑造特色鲜明的城市文化和形象。大力发展节约型绿化、立体绿化,进一步搞好园林城市、园林小区和园林单位创建活动。加强风景名胜区和世界遗产监管,规范风景名胜区开发经营秩序。
强化市政设施管理。加强市政设施规范化管理,提高供排水、道路、桥涵、照明等设施完好率和故障修复及时率。切实加强城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信息利用服务水平。加强市政设施规划建设衔接,城市新建、改造的道路、电缆和供排水、雨水等地下管网工程,争取一次规划到位、一次开挖埋设完成,引导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公共管沟”建设试点,减少“天天挖沟”现象发生。
强化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严禁滥用政府资源损害出租汽车司机利益,对利用出租汽车经营权抵押贷款行为进行清理,逐步建立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加大对“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改善经营环境。进一步开展车容车貌、司机素质等规范服务活动,加强对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八)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积极推进村镇规划和村庄整治
认真搞好村镇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入手,着力改善村容村貌。各地要加强分类指导,搞好技术服务,在抓好村镇体系规划编制的同时,率先完成人均收入超过5000元的“样板村”规划,尤其是做好有条件发展成为新社区的村庄规划。“样板村”重点是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搞好统一的垃圾处理、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绿化和环境美化,推动有条件的村庄发展成农村新社区;对于人均收入2000元至5000元的“主体村”规划,要根据实际加快编制,力争年底完成10%以上。“主体村”要按照规划硬化村中道路、搞好村庄周围、庭院和通道绿化,建设文化、卫生、商业设施,逐步形成饮水安全、能源清洁、村庄绿化、街道明亮、环境整洁、文明和谐的新气象;对于人均收入2000元以下的“贫困村”,要结合扶贫开发和移民迁建及时做好规划服务,统筹安排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
加强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整治试点工作。驻马店、平顶山、济源、信阳、栾川等市、县要把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和村庄整治工作引向深入。省厅将及时总结经验,制订在全省开展村镇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把“样板村”作为村庄整治的重点,形成一批能够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亮点,带动“主体村”和“贫困村”积极开展村庄整治。重点指导郑开大道沿线村庄整合迁并工作,加大服务和指导力度。
(九)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建设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党的建设。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建工作创新,不断深化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
加强教育培训。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建立建设职业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逐步实行建设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抓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继续争取社会公益资金支持,实施温暖工程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全年培训农民工4万人。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加快建设立法步伐,完善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度,发挥行政复议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和政务公开,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切实提高建设部门的公信力。
同志们,新的一年,我们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